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升研招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负责技术支持、记录复试情况、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
3.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远程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0人,其中物理学专业45人(包括科思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3人)、光学工程25人(包括杭州高等研究院3人)。拟招收电子信息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方向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35人(包括科思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10人)。我院按招生计划数统一招生,录取后实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我院远程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业&方向 | 复试面试开始时间 | 备注 |
物理学 | 4月1日上午9:00 | 复试考生提前1小时候考 |
光学工程 | 4月1日上午9:00 |
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方向 | 4月2日上午8:30 |
具体复试安排请见附件1.
(二)复试形式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DingTalk)和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复试平台硬件要求、操作规程,详见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附加1)。
(三)复试分数线
1.我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低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为1:3-1:4。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远程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综合面试(专业综合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http://yzw.zjnu.edu.cn/2020/0916/c4966a332686/page.htm),考核方式为远程网络视频口试。
2.远程复试共设四个环节,其中前三个环节计分,第四个环节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分。具体的复试方式如下:
序号 | 考核内容 | 方式 | 满分 | 面试时间 | 备注 |
第一环节 | 外语听说能力 | 面试开始后,考生在远程面试现场根据考题要求进行作答。 | 40 | 22分钟左右 | 各环节自远程复试面试开始后依次进行 |
第二环节 | 专业基础知识 | 面试开始后,考生在远程面试现场自选考试科目,根据考题要求进行回答。 | 160 |
第三环节 | 综合面试 | 考生在远程面试现场根据考题要求进行回答。 |
第四环节 | 思想政治考核 | 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政治立场、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等。 | 合格与不合格 |
(五)远程复试注意事项及要求
1.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一天告知考生。
2.每生复试时间约 22分钟,间隔 5分钟左右。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组保持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配合秘书的工作。
3.请确保复试当天电话通顺,并尽量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
如复试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请开启手机流量继续考试,考试中段时间计入复试总时间。如因网络原因考试中段超过2分钟或连续断线3次,则终止本次考试,给予一次复试补考机会。
(六)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4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七)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请看学院远程复试安排表(附件2)。
2.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在3月31日前在钉钉系统里提交: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应满足我院学科的调剂原则和特别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zw.zjnu.edu.cn/2020/0916/c4966a332686/page.htm附件中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A类国家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7.我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8.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9.符合调入专业的调剂要求。
10.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学术发展潜力和本科专业匹配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专业 | 调剂要求 |
物理学(070200) | 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原则,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
光学工程(080300) | 1.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统考数学; 2.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原则,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
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方向 | 1.学生本科所学专业应该在如下门类内: 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2.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统考数学; 3.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原则,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3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七、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30%)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二)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我校和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http://wdxy.zjnu.edu.cn/
3.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579-82298298;邮箱:slxxyb@zjnu.cn
学校投诉电话:0579-82283026、82282319;投诉邮箱:yzb@zjnu.cn、jwb@zjn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