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现征集2021年度第一批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1)4月22日—4月30日,聘用方根据科研任务和管理需要提出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填写附件2、3),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科研秘书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南楼222室,电子材料发至249514287@qq.com;
(2)5月6日—5月8日,科学研究院集中审核岗位需求计划,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3)5月10日后,人力资源部启动招聘程序。
联系人:科学研究院,胡老师,82282542
人力资源部,杜老师,82282206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科研助理聘用申请表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第一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