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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物电研究生办  发布者:物电研究生办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次数:826

各位老师、研究生: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师研字〔201631号)要求,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级全日制博士、硕士学术型研究生(含国际生);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3年制);及以往延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内容分为课程级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程及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1.课程学分核查

学生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在管理系统查阅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学分是否符合培养要求:

专业

年级

应修总学分

学位公共课

学位平台课

学位专业课

专业选修课

跨学科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专业实践

学术活动

助教

物理学-博士

2019

13

5

2

2

2-4

0

0-2

0

2

0

物理学硕士

2019

31
(留学生≥30)

7

6

6

6

2-3(至少1门)

1

2

1

1

光学工程硕士

2019

31

7

6

6

6

2-3(至少1门)

1

2

1

1

物理电子学硕士

2019

30

7

6

6

9

2-3

1

2

1

1

 

2.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环节”中“专业实践登记”、“学术活动登记”、“学术报告登记”内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请导师登录管理系统进行审核、评分。完成此环节系统会自动生成“专业实践和学术活动”的3学分。

注意事项:

专业实践:填写内容可参考在读期间,参与导师课题、项目、助教、助研等相关内容,其中学术研究实践是核心、关键。

学术活动登记:10次及以上,包括听学术报告或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

学术报告登记:填写自己在公开场合做的学术报告。

3.检查管理系统开题报告是否审核通过,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写入《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如未审核通过,请按照去年的开题报告通知(http://wdxy.zjnu.edu.cn/2020/1119/c11643a338261/page.htm),完成开题报告提交流程。

以上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部分请于20211110前完成。

(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

1.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前期需填写的材料:

 1)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附件1),该考核表前五项内容须填写完整,第六条即学位论文工作的科研成果报告,请提交1篇学位论文的科研成果报告,以附件形式附于中期进展考核表后。填写完成后,请导师根据前六项内容在考核表的第七条“导师评价”处填写相关内容。

 2)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两份)

.培养手册中涉及中期考核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包括第3页“必修环节要求”、第78页“必修环节工作”,第11页“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和综合评价”,有导师和专家组长签字的地方务必请老师填写签字。

   .凡个人“基本情况”与“培养计划”及其他栏目未填写的均须补充完整;成绩单复印件1份粘贴第6页处,所粘贴的成绩单必须保证各环节学分已修满,专业实践和学术活动需要有成绩。

 3)向以学位点为单位成立的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小组提交导师审核完成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有关学位论文科研成果报告及培养手册。

2.考核组织形式与流程

以学科为单位,集中组织各专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考核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由学科负责人、指导教师等组成,学科负责人任组长。

1)学生着重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论文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尤其对与开题报告内容中不相符的部分进行重点说明,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2)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做出评价,包括对已有工作评价以及对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工作的评价。

3)考核小组听取汇报,检查中期考核表、学位论文,对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报告陈述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给出考核结果:A.通过,继续攻读(90-100分);B.小幅修改,继续攻读(70-89分);C.大幅修改后二次检查(60-69分),2个月后可二次检查;D.不合格,限期整改(60分以下),需延期半年。其中,考核结果为C+D的研究生人数不低于本专业参加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总人数的10%

4)组长宣读考核小组对学位论文的总体意见和建议,对中期进展综合评价,提出学位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考核小组秘书将意见填写到《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和培养手册(一式两份)的中期考核处。

5)考核学生认真听取并记录考核意见。报告会后,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将考核意见与结果填写入“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环节,填写完成后请导师审核。

6)考核完成后,请研究生将填写完成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有关学位论文科研成果报告和培养手册(一式两份)于20211110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20-21幢连廊309)。

7)本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须在20211110前完成,学院在考核工作完成后,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GMIS)。

3.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结果为AB,进入论文下一环节,即论文预评审;考核结果为C,但被认为可以继续完成论文者,可在二个月后由其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再次考核(即二次考核)。若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必须延长学习年限;考核结果为D,延期半年。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不合格且被认为无法按完成论文者,应劝其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