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学术交流是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和重要组织部分,现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术交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师研字〔2013〕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请各位研究生做好学术交流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期限
本次信息统计的学术交流派出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学生对象
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信息内容
本次需要采集的信息内容包括:研究生姓名、学科专业、学术交流单位或院校、学术交流时间和学术交流形式(包括:学术访问、合作研究、课程修习、联合培养、国内学术会议、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区域性研究生论坛、出国语言培训、交换生、国(境)外学术会议、孔子学院派出从教、援外志愿者等)。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jsb.zjnu.edu.cn/_upload/tpl/02/9c/668/template668/yjsgl.html)点击“学术交流”版块下“交流汇总登记”,添加相关信息。其中,“学年”一栏选择“2021-2022学年”;若学术交流以线上形式开展,可在“所往学术交流地(或院校)”一栏填写“线上”。
提交后由学院审核,其中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按照pdf格式上传系统,未提供证明材料,则审核不通过。
四、采集时间
学院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将“学术交流管理” 版块下“学术交流汇总”进行审核并汇总导出,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学术交流汇总名单》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北楼431),《学术交流汇总名单》电子稿发送至pyb@zjnu.cn。
物电学院研办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