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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第二学期研究生考试安排

作者:研究生办-范恺凯  发布者:研究生办-马俊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452

学院各老师、研究生:

为维护研究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及考试材料准备
1.研究生期末考试定于17—18周(20226月16-2022622日)进行。
2.专业课考试由各位任课老师安排与实施,如需借用考试教室,请提前登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http://yjsfw.zjnu.edu.cn),在“教学资源”里的“教室借用应用”一栏里面按要求填写选择借用时间。
3.考试所用试卷各教师自行准备,如需答题纸、草稿纸及试卷袋可到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20-21幢连廊309室)领取。

二、考试纪律

  研究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具体要求见附件1。对违反考试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参照《浙江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成绩与教学档案管理

1.以考试方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登录yjsfw.zjnu.edu.cn完成成绩录入。
2.以课程论文、实践实验等方式考核,且安排研究生在寒暑假内完成相关考核材料的的课程修读成绩,在课程开设的下一学期(2022年9月9日17点前)登录新系统yjsfw.zjnu.edu.cn完成成绩录入。

3.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2022623日前)或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课程考核原始资料(包括考卷、答卷、评分参考,口试试题、记录、课程论文,实践实验报告等)和课程成绩登记表(系统导出,一式两份)交到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20-21幢连廊309室)。

四、有关要求

1.各位任课老师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对研究生加强考试纪律要求,严肃考风考纪。

2.各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需携带证件按时参加考试。研究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考试安排,按要求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以免耽误考试。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