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负责考务支持与协调、情况记录、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
3.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招生计划
招生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不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全日制 | 070200 | 物理学 | 4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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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080300 | 光学工程 | 30人 | 含杭高院7人、光电子研究院2人 |
全日制 | 085400 | 电子信息 | 45人 | 含杭高院5人、光电子研究院3人 |
全日制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8人 | 含杭高院2人 |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4月1日-2日,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复试时间安排表(附件一)。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定,具体关注学院网站
(二)复试形式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等环节,复试笔试科目详见《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汇总表》(http://wdxy.zjnu.edu.cn/2023/0214/c11643a416656/page.htm)。
2.复试共设四个环节,其中前三个环节计分,第四个环节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分。具体复试方式如下:
第一环节: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闭卷),主要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理解,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第二环节:外语听说能力。满分50分,分必答题和选答题。考生先回答必答题,再现场抽取选答题进行回答。
第三环节: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满分100分,分必答题和选答题。考生先回答必答题,再现场抽取选答题进行回答,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发展潜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第四环节:思想政治考核。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等。
(五)复试成绩
复试的满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50分。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90分)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面试考场号和面试顺序由考生报到时抽签确定,复试前将会在20幢一楼大厅张贴公布。
2.笔试时间为180分钟,请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每生复试面试时间20分钟(不含思想政治考核时间),面试当天上午时间段考生于8:00之前、下午时间段考生于12:30之前进入候考室(上午:20幢202室,下午:20幢404室)进行候考,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候考考生集中封闭管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带入候考室。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与候考考生接触。
4.笔试、候考和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笔试、候考和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5.考生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提前做好复试期间行程规划和食宿安排,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学院联系。
(七)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需在4月1日之前完成心理测试,用电脑登录心理测试网址:http://xlcs.zjnu.edu.cn/school/index.asp?school=44(账号: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具体操作详见心理测试操作指南(附件二)。
2.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材料
所有考生应在4月1日下午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用于查验,正反面复印件用于交存)。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必须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有)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三)。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三)。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三)。
4.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三)。
5.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三)。
6.本科阶段成绩单和本科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的材料(非必须材料,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培养单位红章)。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A类国家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7.我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8.符合调入专业的调剂要求,详见国家调剂服务系统。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和具体调剂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七、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3×复试权重(40%)
(二)我院光学工程专业与杭州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共7个指标、与光电子研究院联合培养共2个指标,电子信息专业与杭州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共5个指标、与光电子研究院联合培养共3个指标,材料与化工专业与杭州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共2个指标。涉及联合培养的专业,拟录取考生填报一二三志愿,根据联合培养指标数,按考生总成绩、学生填报志愿顺序确定联合培养名单。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3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及格)。
2.复试中的笔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满分150分,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及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7.提供虚假信息。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wdxy.zjnu.edu.cn/
3.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579-82298298;邮箱:slxxyb@zjnu.cn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7日
附件一:复试时间安排表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公布复试细则 | 3月27日 | 浙师大研招生信息网、物电学院网站 |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w.zjnu.edu.cn/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 http://wdxy.zjnu.edu.cn |
2 | 公布复试名单 | 3月27日 | 物电学院网站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 http://wdxy.zjnu.edu.cn |
3 | 心理测试 | 4月1日之前 | 线上 | 网址:http://xlcs.zjnu.edu.cn/school/index.asp?school=44 (账号: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 |
4 |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 4月1日 14:00-17:00 | 20幢一楼大厅 (浙师大东南门西侧) | 笔试科目2选1或者3选1,提前联系学生选择,报到时现场再次确认并签名; 考生报到时抽签决定专业面试小组的组别和面试顺序。 |
5 | 专业课笔试 | 4月1日 18:00-21:00 | 25幢二楼202室 (浙师大东南门东侧) | 考生请自带计算器 |
6 | 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考核 | 4月2日 8:30-12:00 | 20、21幢三楼 | 4月1号晚上20幢一楼大厅将贴出分组名单; 上午时间段候考室为20幢202室、下午时间段候考室为20幢404室。 |
7 | 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考核 | 4月2日 13:00-17:00 | 20、21幢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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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复试结果公布 (发拟录取通知和调档函) | 4月3日 15:30-16:00 | 20幢一楼大厅张贴栏和物电学院网站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http://wdxy.zjnu.edu.cn |
9 | 体检 | 新生入学时 |
| 由学校统一组织 |
附件二: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指南.doc
附件三:浙江师范大学物电学院考生复试提交材料.rar
【注意事项】
一、交通
1.自驾线路
我校毗邻G60杭金衢高速,请在“金华”出口下高速,行驶100米左右即可到达我校。
2.飞机
杭州萧山机场可乘到金华的机场大巴至浙江师范大学;或者从萧山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杭州高铁站,乘30分钟高铁即可到达金华高铁站。
3.公交线路
金华站:可乘坐K330路和K37路到浙师大站下车
汽车西站:可乘坐K330路到浙师大站下车
汽车南站:可乘坐BRT1号线、K330路到浙师大站下车
(学校靠近金华站和汽车西站,乘坐出租车约十分钟即可到达。)
二、进校
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校园(目前暂定方案,以学校最终公告通知为准)。
三、饮食
复试期间,考生可以在我校杏园食堂、桂苑食堂、桃源食堂、美食苑等校内食堂刷支付宝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