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院师资国际化水平,丰富教师研究经历,拓宽交流渠道,遵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师人字【2019】26号)等文件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将择优选拔一批教师出国(境)开展短期学术访问。
一、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归国为学校教育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能完成学习任务。
3.踏实工作,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4.优先选派无国(境)外研修经历的教师,同一类型的研修原则上只资助1次。已公派出国(境)研修半年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回校工作满3年后,方能再次申请半年及以上的公派出国(境)。非学历的出国(境)研修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二、资助方式
1.资助标准每月1万元人民币/人(学院和学科各承担一半)。
2.访问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学院承担(按实际报销,限1万元人民币以内)。
3.已获其他资助,不再重复资助。
4.与学校学院签署出国培训研修协议。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
1.取得国(境)外高校、学术机构邀请函。
2.填写《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出国(境)短期访问申请表》,见附件。
3.申请时间为奇数月上旬,申请材料纸质稿交至学院办公室:20-21幢连廊302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iutao@zjnu.cn。
4.教师访问期限需6个月以上。
四、其他事宜
相关出入境事宜按照学校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等相关政策执行。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8日
附件: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出国(境)短期访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