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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对2025年研究生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和奖励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办-苏丽诗  发布者:研究生办-吴瑛   发布时间:2025-11-04  浏览次数:1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浙师科研字2022〕8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奖励工作。科研成果的统计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年终考核和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的依据,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如实申报,不漏报、不重报、不错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成果申报范围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科研成果须以研究生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符合科研统计或奖励的其他要求。

(二)申报人

科研成果的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统一由署名第一的研究生录入系统,且只允许录入一次,如一项成果同时涉及科研奖励和学位授予,申报人在系统申报页面复选“提交该成果的意义”框,系统会自动复制申报信息。

(三)成果产出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需申报的科研成果

1.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在三级及以上等级期刊上的论文(三级论文只统计不奖励)。期刊认定标准以“浙师科研字〔2021〕16号”、“科研院〔2021〕9号”文件为准(附件2、3),其中包含:

1)公开发表被SCI、SSCI、CSSCI、A&HCI、EI、MEDLINE、CSCD收录的论文;韩国KCI登载地(含候补)期刊(우수등재학술지)中的韩文期刊论文;发表在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CCF-A类)中的论文。

2)公开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浙大国内学术期刊上的论文。

3)公开发表在其它三级及以上等级期刊上的论文。

2.学科竞赛:研究生参与2025年“研究生学科竞赛赛项”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证书。

1)竞赛名称须列入“2025年研究生学科竞赛赛项”(附件4)或“本(专)科生A类学科竞赛赛项名单”(附件5)。

2)研究生参加“本(专)科生A类学科竞赛”是否申报研究生院科研奖励分以下两种情况:

不申报:研究生与本科生共同组队参赛,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教务处奖励(奖金以成果为单位发放,一般在次年5月前后,发放详情可咨询同组参赛的本科生或竞赛指导老师),研究生院不再重复奖励。请涉及此类竞赛的研究生不要将竞赛信息填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奖励”模块。如已申报系统,请研究生从系统撤回,或由学院审核老师确认后从系统“退回”。

申报:参赛成员仅为研究生(含单独或多名)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由研究生院奖励,须成果第一人进研究生管理系统申报。

3.专利成果: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不包含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植物新品种登记

4.发表在三级及以上期刊的艺术作品。

5.学术著作:第一单位须是浙江师范大学并在著作中体现,著作类别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定。

6.咨询报告:须将咨询报告采纳证明和第一作者自述说明(附件6)扫描后上传系统。

二、科研成果申报注意事项

(一)对申报人的重要提醒:

1.科研成果须完成:须论文正式发表或取得获奖证书、授权证书、著作出版等,仅有论文录用证明或未取得获奖(授权)证书的申报不予受理,有索引收录的论文还须提供收录证明

2.期刊定级、录入方法:

1)SCI、SSCI收录期刊中科院“期刊分区表”数据从2025年开始改为年初发布,分区情况以实时查询为准

第一步查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查询结果为准(选择2025年升级版大类分区研究生可微信搜索: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小程序,进行分区查询

第二步定级:按分区自行参照我校期刊定级文件(附件2、3)进行定级。

第三步录入系统:论文申报页面“是否来自期刊库”选择“否”,录入期刊信息建议从原文处复制、粘贴,打字拼写更容易错误

备注:

1. 按科研院〔2021〕9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起SCI和SSCI收录期刊均按《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定级,具体详见附件3。

2. 其他索引论文定级如:EI收录等)按各类索引查询结果审定

(2)人文社科和部分理工科期刊(中文期刊为主)定级:

优先使用申报系统自带的“期刊库”社科处发布的“2024年期刊数据”已导入系统(该数据为我校目前最新期刊数据,仅做数据统计用,论文奖励时研究生院会将所有论文按发表当年的最新期刊数据重新定级并公示),研究生在申报论文成果页面,优先使用“是否来自期刊库—是—期刊选择—搜索—选择”功能,系统将自行带入“期刊名称、级别、收录情况”。如一个期刊对应多个“期刊级别”请申报人“就高选择”,未列入“期刊库”的期刊才自行填报。

3.C刊收录查询由于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不再发布新的CSSCI来源期刊目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CSSCI收录集刊目录,我校师生发表的2025年CSSCI来源期刊论文需在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查询(网址: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首页http://cssci.nju.edu.cn/),申报人须上传索引截图到系统作为收录依据;CSSCI收录集刊论文须向出版单位索取与发表年份相对应的收录证书上传系统作为收录依据。

4.论文在线发表:一般应正式发表,情况特殊的,研究生可以先申报,院校两级审核通过后予以奖励,成果一旦被奖励,申报人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申报同一成果的奖励。

5.“竞赛库”的获奖不奖励“竞赛库”即为附件4、5的汇总)。研究生申报学科竞赛成果,在获奖模块点击“竞赛选择”,选择赛项后系统会自动带入“获奖级别、竞赛类别、奖励等级”字段。未列入附件4、5的获奖(含未列入清单的区域性获奖)均不奖励。

6.成果延迟申报的问题:成果产出时间在2025年之前的属成果延迟申报,一般不接受因申报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延迟申报,因其他原因造成延迟的须申报人在系统上传延迟证明或向培养单位审核老师说明延迟理由,经培养单位认定属实且符合奖励标准的研究生院予以奖励。

7.成果其它参与人的奖金分配:研究生院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同一成果奖励一次,奖金将在公示完成后发给成果第一人,其它成果参与人请勿重复申报,如需分配奖金可在成果指导老师的主持下成员间协商分配。

8.励标准:按《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22〕81号)执行(附件1)。

(二)申报具体要求:

1.须按系统要求填写完整的申报信息。

2.发表刊物的名称必须确保准确完整,如期刊名称后有带括号的内容(如**版、*刊等)也需填齐,英文期刊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且必须填写期刊的国际刊号(即ISSN),如ISSN:1008-3855。填写论文名、期刊名不要带书名号建议研究生从原文复制、粘贴论文、期刊名称等关键信息,防止拼写错误

3.科研成果因转载、转摘、摘编以及指定报刊发表进入我校期刊定级标准定级范围的,请填写在系统“备注”栏里(毕业生填在电子汇总表的“备注”栏里),格式如:论文转载至“**期刊”或作品发表在“**报刊”的**版,共计**字。

4.因信息申报不准确,导致无法认定的,研究生责任自负。

5.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所有科研成果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以PDF、CAJ文件或JPG格式提交。在籍生证明材料须通过“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模块上传系统,毕业生按要求整理好后发给培养单位秘书老师,更多要求如下:

1)收录证明(如有),作为第一个附件提交:SCI、SSC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需上传图书馆出具的《文献收录证明》(纸质收录证明可到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免费办理,扫描或拍照后提交)。

2)学术论文、转载论文必须提交论文正式发表的电子稿或纸质扫描件(尽量以PDF或CAJ文件格式)。如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稿上无期刊全称、发表时间、卷、期、作者姓名等信息还须同时提交论文封面、目录、封底等电子材料。

3)其他成果材料也需提交获奖证书、授权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4)电子材料命名要求:

①开具“收录证明”的,以“学生姓名-收录证明”命名文件,与论文正文分开,作为第一个证明材料提交。

②一人单份成果:以“学生姓名-成果全名”命名后上传系统或提交培养单位秘书老师。

③一人多份成果:

A.上传系统:每个文件按“学生姓名-成果全名”命名,逐个上传;

B.提交培养单位秘书:多个文件放在一个以学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里,将文件夹压缩后发送给培养单位。

5)电子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认定的,研究生责任自负。

三、科研成果申报、审核程序

(一)研究生第一轮申报

2025年11月1124:00之前,研究生完成成果第一轮申报。在籍生进入“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网址:http://yjsfw.zjnu.edu.cn/gsapp/sys/emaphome/portal/index.do)的“科研成果”模块(申报指南详见附件7);已毕业研究生无法进入系统,需下载《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8,另:科研奖励金将默认发至研究生浙师大奖助学金账号,毕业生如已注销,请填写该附件的“校外人员财务信息维护”表),填好后发给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所有申报的科研成果均须提供电子证明材料交培养单位审核(仍未取得的2025年成果可在第二轮申报)。

(二)培养单位第一轮审核、公示并提交审核结果

2025年11月12-24,各培养单位按实际情况安排审核、公示工作。在此期间,研究生可进入“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查看已提交成果的审核结果(如信息提交有误的培养单位有权直接修改),如有异议请直接联系培养单位审核老师(联系方式后附)。培养单位审核完成后需将审核结果公示到培养单位网站上并通知全体学生查看,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勿涉及学生敏感信息,公示期内对学生有异议的情况及时处理。公示结束,培养单位按下述要求提交材料。

20251124日(周一)下午5:00之前,各培养单位将符合统计、奖励标准的科研成果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具体要求如下:

1.以下3份电子材料,文件夹以“**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科研成果”命名,压缩后发至学位办邮箱:zsdxwb@zjnu.cn,内含:

1)在籍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由系统导出,导出路径:科研成果-报表打印-点击相应科研成果类型-选择:审核状态、申请时间-查询-导出Excel。注:一个汇总表里应包含不同成果类型的子表。

2)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8,如有),内含多个分表,均需单独汇总。

3)毕业生电子证明材料(如有),具体要求:所有毕业生证明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并以“**学院(研究所)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命名,单个学生有多个材料要以姓名命名建子文件夹。

2.两类纸质汇总表,即上述“在籍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稿的打印版(如其中一类学生有多类型成果需分类打印),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交至行政北楼435,如有学院已收的纸质成果证明材料也可交至学位办。

(三)研究生院统计上报

2025年12月初,研究生院对申报成果进行复核并完成2025年度考核数据上报。

(四)研究生第二轮申报

2026年新学期开学第一周,研究生完成第二轮成果申报。申报范围仅限:第一轮申报期内未取得的2025年科研成果(注:2026年成果请勿在此轮申报),成果证明材料提供要求与第一次相同,同一成果切勿重复申报

(五)培养单位第二轮审核、公示并提交审核结果

2026年新学期开学第2-3周,各培养单位完成第二轮申报材料的审核、公示,并将审核结果以电子、纸质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各环节具体要求与首轮一样。

(六)研究生院终审后公示、奖励

2026年,研究生院完成两轮申报的复核,对满足科研成果奖励条件的予以公示并奖励。

四、附件清单

1.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师研字〔2022〕81号).doc

2.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定级标准(修订)的通知(浙师科研字〔2021〕16号).doc

3.浙江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院关于期刊定级标准(修订)的补充通知(科研院〔2021〕9号).doc

4.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学科竞赛赛项.doc

5.教务处2025年本(专)科生A类学科竞赛赛项名单.doc

6.第一(独立)作者自述说明.docx

7.研究生科研成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docx

8.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限已毕业研究生使用).xls


原文链接:https://yjsb.zjnu.edu.cn/2025/1104/c4741a53142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