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丽诗 发布者:吴瑛 发布时间:2026-05-27 浏览次数:18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23〕17号)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同意以下28位老师具有2027年物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具体名单见下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公示期结束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如有异议,请于5月29日17:00前向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20-21幢3楼连廊309室)反映,电话:0579-8229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