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物电学工办 发布者:物电学工办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次数:1268
杨某某,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物理学2019级本科生。
该生在2022年1月5日未经任何请假报备,私自校外住宿,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经批评教育,该生对自己所犯错误有较好认识。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九条和《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告知书》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某某通报批评的处理。请同学们引以为戒。
浙江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