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研究生教学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办-马俊  发布者:研究生办-马俊   发布时间:2022-12-05  浏览次数:265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意见》(浙师研字〔201434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要求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根据研究生助教的工作职责要求,对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课堂组织与管理、随堂听课、批改作业、课程答疑、组织讨论、习题课辅导、实验实习辅导、社会调查、课程网页维护、学习困难学生帮扶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

2.研究生助教的工作态度(包括对学生的态度)和工作量完成情况。

二、考核标准:

1.优秀:工作认真负责,能很好地完成助教工作任务,为人师表,课程主讲教师评议优秀。

2.良好:工作比较负责,能较好完成助教工作任务。

3.中等:工作积极,能完成助教工作任务。

4.合格:履行工作职责,不缺勤,基本能完成助教工作任务。

5.不合格: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缺勤率高,对培养学生有不良影响。

三、考核程序及其他:

1. 各研究生助教下载《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表》(1份,见附件),填写基本信息后,联系助教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并于128日中午12:00前,将考核完成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表》交到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20-213楼连廊309室)

2. 129日前,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将汇总好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表》交开课学院本科教务办,由本科教务办组织课程教师进行考核。

3. 根据开课学院考核结果,研究生助教考核合格者,记1个学分,由研究生院录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GMIS)。

4. 开课学院应坚持考核标准和要求,严格考核,对于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考核信息弄虚作假的研究生,经核实,一律视作考核不合格。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