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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 光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激光感知团队

作者:研办-兰梦婷  发布者:研究生办-吴瑛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次数:180


一、答辩时间:2023年5月15日14:00

二、答辩形式:现场答辩

三、答辩地点:萧山校区行政楼402会议室

四、答辩委员会组成: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1

胡淼

教授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主席

2

楼益民

教授

浙江理工大学

成员

3

严国锋

副研究员

之江实验室

成员

4

严魏

副研究员

西湖大学

成员

5

陈海云

副教授

浙江师范大学

成员

6

陈达如

研究员

浙江师范大学

成员

7

郁张维

研究员

浙江师范大学

成员

8

周雁

硕士

浙江师范大学

秘书


五、答辩联络人:周雁

六、参加答辩研究生:

序号

姓名

导师

学位论文题目

1

柏云

陈达如

双通道探测沙姆成像激光雷达研究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2日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

(二)指导教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答辩人、学位论文题目、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及撰写论文等情况,并宣读本人对论文的评语;

(三)学位申请人针对盲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所做的修改进行说明,并对论文的内容、方案、成果、创新之处等进行报告,陈述时间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

(四)答辩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作答,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

(五)答辩委员会成员独立对研究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并给出“通过答辩”或“不通过答辩”的意见。

(六)所有申请人完成答辩后休会。答辩秘书汇总答辩评分表的表决结果,全体委员2/3(含)以上同意视为通过答辩,否则为不通过。答辩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形成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决议须由主席和委员签字;

(七)推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选比例不超过学位申请人数的10%,比例不足1篇按1篇计。

(八)答辩委员会应对存在风险论文的进行重点审议,形成审议具体意见。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存在风险论文:(1)经过复审后通过的论文;(2)盲审平均成绩低于75分的论文;(3)答辩未全票通过的论文;(4)盲审专家对论文选题与学科(或研究方向)相关性提出过质疑的论文。

(九)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十)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

(十一)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决议将编入学位论文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