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时间:2023年5月15日14:00 二、答辩形式:现场答辩 三、答辩地点:萧山校区行政楼402会议室 四、答辩委员会组成: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胡淼 | 教授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主席 | 2 | 楼益民 | 教授 | 浙江理工大学 | 成员 | 3 | 严国锋 | 副研究员 | 之江实验室 | 成员 | 4 | 严魏 | 副研究员 | 西湖大学 | 成员 | 5 | 陈海云 | 副教授 | 浙江师范大学 | 成员 | 6 | 陈达如 | 研究员 | 浙江师范大学 | 成员 | 7 | 郁张维 | 研究员 | 浙江师范大学 | 成员 | 8 | 周雁 | 硕士 | 浙江师范大学 | 秘书 |
五、答辩联络人:周雁
六、参加答辩研究生: 序号 | 姓名 | 导师 | 学位论文题目 | 1 | 柏云 | 陈达如 | 双通道探测沙姆成像激光雷达研究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2日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 (二)指导教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答辩人、学位论文题目、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及撰写论文等情况,并宣读本人对论文的评语; (三)学位申请人针对盲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所做的修改进行说明,并对论文的内容、方案、成果、创新之处等进行报告,陈述时间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 (四)答辩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作答,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 (五)答辩委员会成员独立对研究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并给出“通过答辩”或“不通过答辩”的意见。 (六)所有申请人完成答辩后休会。答辩秘书汇总答辩评分表的表决结果,全体委员2/3(含)以上同意视为通过答辩,否则为不通过。答辩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形成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决议须由主席和委员签字; (七)推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选比例不超过学位申请人数的10%,比例不足1篇按1篇计。 (八)答辩委员会应对存在风险论文的进行重点审议,形成审议具体意见。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存在风险论文:(1)经过复审后通过的论文;(2)盲审平均成绩低于75分的论文;(3)答辩未全票通过的论文;(4)盲审专家对论文选题与学科(或研究方向)相关性提出过质疑的论文。 (九)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十)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 (十一)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决议将编入学位论文予以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