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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办-苏丽诗  发布者:研究生办-吴瑛   发布时间:2023-10-23  浏览次数:151

各学院、2024届毕业研究生:

现将2024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4届毕业且未参加上半年统一拍摄的研究生

二、时间、地点和拍摄费

   时间:1027日(周五)13:30-14:30 留学生拍摄

      1027日(周五)14:40-18:00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1028日(周六)8:00-15:00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拍摄费:每人12元(含纸质照片),现场扫码缴费。

  三、各学院拍摄时间安排

   


学院

拍摄时间(1027日、1028)

地点

留学生

13:30-14:301027日)

大学生活动中心

本科学生、教育学院

14:35-18:001027日)

大学生活动中心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法学院、非洲区域国别学院、工学院、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

8:00-12:001028日)

 

大学生活动中心

设计与创意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心理学院、艺术学院

13:00-15:0010月28日)

 

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拍摄注意事项 

注:应学信网要求,本次拍摄使用采集码方式,不使用身份证,请各位同学按照步骤提前保存采集码(一定要长按图片保存,不要使用截屏!),避免拍摄现场拥挤。

  

因学信网对照片质量有更高要求,请每位学生严格按照照片规范和要求拍摄,照片检测不通过将不予接收。

1.拍摄前准备:请学生按下图要求准备,现场最好准备一瓶水或一些小钢丝夹子夹头发碎发,建议有检查和提醒,照片质量会明显提高。

2.采集照片要求:

1)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

2)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晴,眼镜不能有反光。

3)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4)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脸部注意不要过油,不要高光高亮,重点注意嘴唇自然闭合。

5)衣着:建议身着有领衣服,应与背景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请避免穿蓝色、绿色的衣服(照片底色为蓝色)。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提前通知有关研究生,必须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全程做好本院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的组织工作。

2.非全日制研究生经学院统一申请,由学院提供名单可参加指定地点拍摄,否则一律参加统一拍摄。

3.延期毕业研究生如以前已拍,此次不需重新拍摄。

 

      研究生院  

20231023


原文链接:http://yjsb.zjnu.edu.cn/2023/1023/c4739a449943/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