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研究生教学  研究生培养  培养资讯

关于做好研究生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考核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办-苏丽诗  发布者:研究生办-吴瑛   发布时间:2023-11-09  浏览次数:268

各位导师、同学: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我院2024届毕业研究生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1级硕士研究生(3年制)、延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一)研究生课程修读和学分完成情况;

(二)研究生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具体包括:

1.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课程代码:1034501803);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课程代码1034502801)、学术活动(课程代码1034502802)、本科课程助教(课程代码1034502803);

3.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各类实习实践课程。

三、考核要求

(一)课程修读考核要求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已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分。

(二)必修环节考核要求

1.博士学位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要求

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为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各学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2次全国性学术会议,需赴国内外著名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开展与学位论文紧密相联系的学术研修不少于三个月,博士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学位点组织导师进行考核和评分,考核成绩按课程录入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获得2个学分。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要求

专业实践考核:研究生在专业实践工作结束后,根据培养方案中关于专业实践的程序、内容、标准和要求,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和专业实践报告,由各学位点组织导师进行考核和评分,考核成绩按课程录入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获得2个学分。

学术活动考核: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与所学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或学术讲座不少于10个,且在公开报告会上做学术报告或研究进展报告2次。学术活动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成绩按课程录入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获得1个学分。

本科课程助教考核: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国境内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担任助教工作满一学期,考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助教考核合格后,考核成绩按课程录入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获得1个学分。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课程考核要求

研究生在实践结束后,根据培养方案中关于实践的程序、内容、标准和要求,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和实践报告。学院依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情况评定实践成绩,并按培养方案要求把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

4.全英文留学生必修环节考核参照全英文培养方案进行考核,课程成绩将录入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

四、考核工作安排

1.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审核每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位学分和总学分是否修满、必修环节是否已完成。

2.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安排具体考核进程,在本学期完成考核。考核结束后公布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导师和学生。对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进行毕业学分警示并提出整改措施。



 

                         2023年11月7日